政策解读 | 村(社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补贴
01 申报条件村(社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经办机构备案的,可享公益性岗位补贴。02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村(社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经办机构备案的,可享公益性岗位补贴。02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见习基地吸纳已办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基地与见习生签订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议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地为见习生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一)补贴对象凡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或到社区(村)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半年以上且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的高校...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2023年9月26日下午,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刘建国带队调研我校招生就业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招生、就业工作负责人参与调研并提出指导意见,学校副校...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教育部“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实现校企双方精准对接,多措并举助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深化校企联合育人,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各2025级新生:为保证我校成教2025级新生顺利进行各项教学活动的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新生入学信息核查1.新生核查学籍时间:2025年5月21日前(未反馈错误,视为无错误)。2.我校将有专人指导学生核对基本信息,如果发现信息错误的情况,应及时与当地省市招生部门联系,修改相关错误信息并将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报学院。二、学院联系方式联系人:席健燃邮箱:735533245@QQ.COM(推荐)办公电话:18875181630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师路二段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附件一:新生学信网查看学籍流程.pdf
一、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是中国领先的零售服务商,目前在全国经营超1万家门店,并形成线下实体店、线上苏宁易购主站等相结合的线上线下融合的零售渠道。苏宁易购多次蝉联《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零售行业第一,并在2022年发布的《中国连锁百强企业排行榜》中,以领先行业的连锁经营能力蝉联榜首。2023年,苏宁易购将持续聚焦“家庭场景解决方案”,加速零售服务商升级,实现“买家电到苏宁易购”向“定制家庭场景到苏宁易购”的升级。通过供应链和零售运营能力提升,深化开放合作和零售赋能,坚定全渠道发展,深化区域布局与本地化经营,苏宁易购零售服务商模式进入全体系、全渠道协
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专题学习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施处理、处分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辩和相关诉求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