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决定,制定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执行。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 &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决定,制定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执行。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 &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本次动态调整的范围包括各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名单和新增名单,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及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生现场答辩,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李虹军等14名学生为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邮箱:1075467469@qq.com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各学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2023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执行。 附件:2023 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10月27日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对其入伍前应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其入伍前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二)学费减免考上我校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复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报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在籍在校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2023〕7号)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现对我校2023年筑梦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075467469@qq.com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11月14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决定,制定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筑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执行。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筑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决定,修订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谢宇等485名学生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075467469@qq.c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为进一步激励我院广大青年党员树好“青年志”、点燃“青年梦”、奋斗“青年路”,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3044永利集团”研学活动的通知》要求,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于10月10日下午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3044永利集团”主题分享交流活动,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参会。首先,全体同志共同观看了学院教师党支部教师唐瑭和毛敏两位青年教师党员的“3044永利集团”视频。视频中,两位党员教师们立足自身的教学经历和成长感悟,分享了他们在教育岗位上的坚守与奉献,以及对党的忠诚和对教育事业的热爱。接着,大家共同观看了省教育厅组织制作的“教育故事我来讲”系列视频。该系列视频聚焦全省教育战线上的优秀教师、教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021年12月9日正式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直属学校的二级学院,担负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全校思政理论课教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党的建设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学院目前内设2个教研室,4个教研组,负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研究与管理,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等公共必修课以及开设“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公共选修课程。现
5月17日,教务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行政楼第四会议室开展了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研讨活动。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党支部书记牟宇浩同志对《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部分重点条文进行了解读,帮助大家深入学习理解。紧接着,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领学方式,支部全体党员原文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重点强调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项纪律”的内容。随后,进入党员同志研讨环节。支部党员同志纷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
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讲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