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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建功创伟业 齐心协议创佳绩
为展现医药康养学院教职工团结、拼搏、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培养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教育事业的优秀职工队伍,医药康养学院党总支于3月8日开展了“巾帼建功创伟业 齐心协议创佳绩”为主题的党史知识竞答和妇女节庆祝活动。
行政党总支开展“党心聚绿,合力筑梦” 主题党日活动
3月12日,在第47个植树节到来之际,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行政党总支组织党员代表赴渔子溪生态园开展“党心聚绿,合力筑梦”主题党日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活动现场,党员们热情满满,干劲十足,快速投入到植树劳动中。有的挥锹铲土,有的扶苗填坑,有的提水浇灌,党员们互帮互助、分工协作,配合默契,不一会儿,一片绿油油的树木整齐的填满植被。在植树过程中,党员们纷纷表示,这样的主题党日活动非常有意义,党员切身带头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不仅是锤炼党性的实践课堂,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行政党总支将继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让“党心聚绿”的行动不断延续,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公、私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生命安全,依据《泸州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及校内各单位自主举办的大型活动及校外单位租用、借用或采取校内单位协办等方式使用本校场地、场所举行的,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人员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交流、报告会、展览、庆典、招生宣传会、各类考试、各种外事活动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第三条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