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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调整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拟对吴成宇等264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现对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月20日-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0-2633152电子邮箱:1075467469@qq.com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认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规定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大学生身心健康,创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禁止高等学校学生吸烟、酗酒的通知》和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1、禁止校内商店、餐厅等向学生销售烟、酒类商品。学生不得从校外带烟、酒进入学校吸饮。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要严格检查、坚决制止。2、严禁学生酗酒、吸烟。若发现学生酗酒、吸烟,全体教职工、学生均应对此提出批评,及时制止,任何人有权向学生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举报。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根据本人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对酗酒肇事者加重处分,并与所在班集体评选各类先进资格挂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校园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校园公共秩序,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为学校师生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5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的公示
全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4〕86号),通过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院评审小组评审、学生工作部审查等流程,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张静等146名学生为2025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20日至11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工作部反映。联系人:赖老师、谭老师电话:0830-2633159 邮箱:462366431@qq.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