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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按章管理原则。第二条 凡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第三条 校园发生交通事故,由保卫处维护交通秩序,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停车场停车泊位。第二章校园道路管理第五条 校园道路管理由学校保卫处负责,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国家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三、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反对违法违规和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四、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习纪律,促进学校学风、校风建设,确保教学计划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考勤(一)考勤范围:学生上课、晨读、实验、实习、考试、要求考勤的自习(含晚自习)、课程设计、毕业综合实践、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等均属考勤范围。(二)考勤规则:1.学生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缺席一节大课算缺席2学时。2.上课铃响后才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一节大课中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及以上者,按旷课1次(2学时)计,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2学时计。3.课堂考勤由上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上课教师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做好登记,适时将学生出勤
弘扬雷锋精神 奋斗成就梦想 | 我校举行2025年志愿服务文化节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更好发挥高校青年志愿者模范带头作用,2025年3月4日,学校在二食堂前广场举行“雷锋精神耀城建,志愿同行新征程”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志愿服务文化节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学校党委书记、省人民政府督导专员蒋和平教授,人事处副处长、行政党总支书记钟旭隆,团委书记余颜汝,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和各志愿服务队伍的老师、同学代表们参加本次仪式。大会仪式由校团委老师豆佳主持。△活动现场△校团委豆佳老师主持校团委付明博老师作志愿服务情况报告△校团委老师付明博2024年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00余次,参与1.34万人次,服务时长超



